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監督索引號53032200110101000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主要職能是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得到遵守和執行;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進行調整和變更;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縣長個別任免;在縣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縣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二)2020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全年共召開常委會會議10次,主任會議12次,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20項,進行工作評議2次,開展執法檢查4次,組織視察、調查19次,專題詢問4次,圓滿召開了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五次會議,緊扣縣委、縣政府2020年目標任務,深入各鄉鎮(街道)、華僑管理區和縣直相關部門,廣泛聽取基層干部、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全面調研了解全縣社會發展和人大工作情況,對特色產業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基礎設施改善、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提升、社會治理、脫貧攻堅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為縣委提供決策參考。具體完成以下工作任務:
1、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對全縣2020年重點項目建設情況開展調研;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和1—10月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2、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脫貧攻堅工作情況報告;組織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對全縣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調研,參與省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
3、對“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及“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情況開展調研;對“美麗縣城”和“特色小鎮”創建情況開展視察;對全縣農村衛生廁所改造助力鄉村振興情況開展調研。
4、對縣人民政府貫徹實施《農藥管理條例》進行執法檢查;圍繞城市規劃建設、城市管理效能、建筑垃圾處理、智慧城市管理平臺建設、城市犬只管理、貨運車輛管控、餐廚垃圾收集處理、噪音擾民等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對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專題詢問。
5、對學前教育工作進行專題詢問,加快推進構建以普惠性幼兒園為主體,公辦民辦并舉的多形式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對陸良縣客運站搬遷進行跟蹤督辦,北部客運站按期順利搬遷。
6、制定《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檢查《曲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情況;檢查《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實施情況;檢查《宗教事務條例》實施情況;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受理并交辦來信來訪事項83件,辦結83件。
7、嚴格執行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制定《陸良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圖》,全年共依法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7人次,接受3名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辭去職務,5名縣人大代表辭去代表職務,終止代表資格1名,依法補選市五屆人大代表4名、縣十七屆人大代表9名。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即: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末實有人員編制數27人。其中:行政編制24人(含行政工勤編制4人),事業編制3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超編)實有行政人員39人(含行政工勤人員3人)超編15人, 超編主要是因為領導改非和新配備領導形成的,按照縣委政府根據機構改革后的機構配置及工作需要進行了各個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的領導配備,9個內設機構配備主任和副主任職位就達18人,另外常委會正處和副處領導5人,另外處級領導改非2人,各委室工作人員(含改非的委室主任和副主任)11人,工勤人員3人;事業人員3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其他人員1人,主要是西部志愿者一名。
離退休人員26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25人。
實有車輛編制3輛,在編實有車輛3輛。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收入合計980.9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29.94萬元,占總收入的94.8%;其他收入51.02萬元,占總收入的5.2%。與上年對比減少7.86萬元,下降0.79%,主要原因為: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由去年的105.6萬元減少到51萬元,減少54.6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支出合計991.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71.71萬元,占總支出的97.98%;項目支出20萬元,占總支出的2.02%。與上年對比增加29.21萬元,增長3.03%,主要原因為:正常增資及工資性費用尤其是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財政保障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0年度用于保障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71.71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3.41萬元,增長1.4%,主要原因為:正常增資及工資性費用尤其是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財政保障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787.3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1.03%;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184.3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8.97%。人均財政撥款公用經費為4.83萬元/年。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0年度用于保障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機關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20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5.81萬元,增長377.33%,主要原因為:每年度的項目支出并未固定,涉及人大事務項目基本是年度內完成,項目不存在聯系性,2019年度項目支出為全市聯席會議在陸良召開的會議補助,2020年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則為人大工作站的工作提升經費20萬元,是根據各縣的人大代表工作站分布情況及工作開展情況安排一個工作站不少于0.5萬元的工作補助,統一由縣人大常委會劃撥到各鄉鎮村集體經濟歸集戶,可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站標牌標識的制作和日常工作經費。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29.9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3.77%。與上年對比增加46.75萬元,增長5.29%,主要原因為:正常增資及工資性費用尤其是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財政保障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16.6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7.07%,主要用于人大常委會機關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及本年度的項目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30.9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4.08%。主要用于離休人員的全額工資、退休人員統籌外部分的工資及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3.衛生健康(類)支出24.9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其中有3名事業人員)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
4.住房保障(類)支出57.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51.97萬元,支出決算為51.95萬元,完成預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決算均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0.21萬元,完成預算的99.9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1.74萬元,完成預算的99.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門本著有利公務、務實勤儉、杜絕浪費的原則,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按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預算執行不超出預算數進行開支,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等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4萬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1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門本著有利公務、務實勤儉、杜絕浪費的原則,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按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預算執行不超出預算數進行開支,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未發生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的原因是加強管理,充分利用車輛監管平臺,加大車輛的利用率從而節約成本;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的原因是我部門本著有利公務、務實勤儉、杜絕浪費的原則,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21萬元,占38.9%;公務接待費支出31.74萬元,占61.1%。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21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0.21萬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主要用于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年及全部人員開展各項調研、調查、視察等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31.74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31.74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常委會機關日常來文來函活動發生的接待支出及本級代表視察檢查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8.77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57.5萬元,下降25.41%,主要原因為:2019年列支部分2018年的機關運行費用,故2019年基數較高,從而影響了2020年的機關運行經費的增減變化。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人代會會議費、人大代表活動經費、人大專項工作經費及日常辦公經費。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陸良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資產總額638.8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58.94萬元,固定資產530.45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49.44萬元,其他資產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10)。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23.8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6.56萬元、固定資產增加17.24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不變、在建工程不變,無形資產不變、其他資產不變。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萬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萬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萬元。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3.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13.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1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整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編制中無其他重要事項需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縣鄉無固定收入代表履職經費:對選出的人民代表中無固定收入的人員履行代表職責的補助,我縣人大無固定收入代表履職經費每人每月100元標準進行補助,縣級代表由縣級財政全部承擔,鄉級代表由縣鄉兩級各承擔一半補助,分別由各級鄉鎮納入鄉鎮預算。
監督索引號530322001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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