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
監督索引號53032200110100000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辦公室
2021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第二部分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經濟科目分類)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八、基本支出預算表(人員類、運轉類公用經費項目)
九、項目支出預算表(其他運轉類、特定目標類項目)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本級下達)
十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另文下達)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四、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五、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六、縣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七、縣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八、新增資產配置表
第三部分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財政項目文本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主要職責是:
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遵守和執行。
2.領導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主持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3.召集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4.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城鄉建設、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5.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的執行情況的報告;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
6.選舉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選舉縣人民政府縣長、副縣長;選舉縣監察委員會主任;選舉縣人民法院院長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選舉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7.依法監督縣人民政府、縣監察委員會、縣人民法院和縣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8.撤銷縣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不適當的決議。
9.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縣長的提名,決定副縣長的個別任免;在縣人民政府縣長、縣監察委員會主任、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縣人民政府、縣監察委員會、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0.根據縣長提名,決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主任的任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根據縣監察委員會主任提名,任免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根據縣人民法院院長提名,任免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根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名,任免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根據主任會議的提名,任免縣人大常委會工委(室)主任、副主任。
11.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縣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縣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的職務,決定撤銷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職務,決定撤銷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和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
12.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是否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縣人民政府領導人員、縣人民法院院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出的辭職,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辭職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其中接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應報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曲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13.確認許可逮捕或審判涉嫌犯罪的縣人大代表,確認許可對涉嫌犯罪的縣人大代表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14.監督縣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5.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16.指導鄉(鎮)人大主席團、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17.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18.縣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審議、決定的事項。
19.常委會認為需要審議、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20.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內設機構為9個,其中設專門委員會5個,分別是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民族宗教與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及辦事機構4個,常委會辦公室(其中辦公室下設1個信息中心為事業編制)、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無下屬單位。
(三)重點工作概述
1.聽取和審議、審查和批準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聽取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促進政府及有關部門規范財政管理。聽取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加強對預算決算全口徑、全領域、全過程審查監督。聽取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持續推動政府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常態化。
2.圍繞推進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十四五”規劃編制、環境狀況和環境目標完成、專項債券項目推進、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情況報告,對全縣“一縣一業”、財源建設、文旅融合發展開展專題詢問,對供銷工作進行調研。對縣工信商科局、城鄉綜合管理局開展工作評議,推動政府各部門聚焦發展第一要務。
3.圍繞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著力聚焦解決群眾最急最憂最盼的緊迫問題。聽取和審議“放管服”改革、養老服務、移民搬遷安置、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對全縣客運站建設、縣十七屆人大六次會議議案意見建議辦理情況等進行視察,對全縣廢棄菜葉收集處置工作開展專題詢問,對應急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開展調研。
4.認真組織國家憲法日活動,開展憲法宣傳教育,落實憲法宣誓制度,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況報告,通過“八五普法”決議。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貫徹實施民法典開展民事審判、民事檢察工作情況專項報告。對《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推進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5.圍繞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依法作出決議決定。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人事任免。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21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0個;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0個。截止2020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27人,其中:行政編制24人,事業編制3人。在職實有39人,其中:財政全供養 39人,納入財政預算臨時其他人員1人。行政人員36人,超編12人,主要是縣委政府根據機構改革后的機構配置及工作需要進行了各個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的領導配備,9個內設機構配備主任和副主任職位就達18人,另外常委會正處和副處領導5人,另外處級領導改非2人,各委室工作人員(含改非的委室主任和副主任)11人;事業人員3人,全部為辦公室下設的信息中心人員,事業人員不存在超編情況。
離退休人員27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26人。
車輛編制3輛,實有車輛3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財務總收入945.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45.4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與上年對比財務總收入減少120.45萬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績效獎勵預算資金減少;二是財政供養人員調動減少部門預算人員數量,相應的人員經費預算有所下降。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1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945.4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945.48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45.48萬元(本級財力945.48萬元,專項收入0萬元,執法辦案補助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成本補償0萬元),上級補助0萬元,一般債券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萬元。
與上年對比財政撥款收入減少120.45萬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績效獎勵預算資金減少;二是財政供養人員調動減少部門預算人員數量,相應的人員經費預算有所下降。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總支出945.48萬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945.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08.76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36.95萬元,下降16.1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績效獎勵預算資金減少;二是財政供養人員調動減少部門預算人員數量,相應的人員經費預算有所下降;項目支出236.72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6.5萬元,增長7.43%,主要原因是根據市級文件要求及縣委政府安排每年新增16.5萬元用于鄉鎮(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經費。
(一)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2010101.行政運行504.18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支出及用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及辦公開支;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92.6萬元,主要用人大日常專項視察和檢查工作及常委會委員履職補助;
2010104.人大會議33萬元,主要用于十七屆六次人代會會議保障及全年預計召開6次常委會的會議保障費用;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20萬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職期間培訓開支;
2010108.代表工作68.5萬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職經費及各項工作視察經費及用于各個代表工作站的工作經費保障;
2010199.其他人大事務22.62萬元,主要用于縣鄉兩級無固定收入代表的履職經費;
208050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69.45萬元,主要用于離休人員工資與退休人員統籌外部分養老金的發放;
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養老保障繳費單位配比部分;
2101101.行政單位醫療21.7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36個行政人員的醫療保險單位配比部分;
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1.3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3個事業人員的醫療保險單位配比部分;
2101199.其他行政事業醫療1.8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的工傷保險單位保障和在職職工的生育保險單位保障;
2210201.住房公積金46.2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計提住房公積金單位配比部分。
(二)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1.工資福利支出619.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4萬元),具體如下:
30101基本工資180.7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7萬元);
30102津貼補貼28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萬元);
30103獎金15.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萬元);
30107績效工資2.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7萬元);
30108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萬元);
30110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3.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1萬元);
30112其他社會保險繳費1.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3萬元),主要是工傷和生育保險部分;
30113住房公積金4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6.2萬元);
30199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231.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萬元,項目支出214.1萬元),具體如下:
30201辦公費124.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7萬元,項目支出115.2萬元);
30215會議費33萬元(其中,項目支出33萬元);
30216培訓費20萬元(其中,項目支出20萬元);
30217公務接待費30.8萬元(其中,項目支出30.8萬元);
30228工會經費3.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5萬元);
3023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萬元,項目支出15.1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4.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2.3萬元,項目支出22.62萬元),具體如下:
30301離休費15.7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萬元);
30302退休費53.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68萬元);
30305生活補助25.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5萬元,項目支出22.62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45.58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20.45萬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績效獎勵預算資金減少;二是財政供養人員調動減少部門預算人員數量,相應的人員經費預算有所下降。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變化。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變化。
五、縣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與中央配套事項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無與中央配套事項。
(二)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無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三)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事項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無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事項。
六、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情況
2021年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收入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變化。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變化。
七、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無政府采購預算。
八、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合計50.4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57萬元,下降3%,本著“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及有利公務、務實勤儉、杜絕浪費的原則,2021年預算執行將不超出預算數進行開支,從而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支出。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與上年一致。
(二)公務接待費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30.8萬元,較上年減少0.95萬元,下降3%,國內公務接待預計批次為59次,共計接待2950人次。
減少原因是我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有利公務、務實勤儉、杜絕浪費的原則,加強公務接待管理;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19.6萬元,較上年減少0.62萬元,下降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6萬元,較上年減少0.62萬元,下降3%。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減少原因是本著有利公務、務實勤儉、杜絕浪費的原則,嚴格公車平臺管理制度進行派車用車管理,要求公車定期保養維護,減少不必要維修成本。
九、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度財政撥款預算項目9個,財政安排236.72萬元,所有財政預算項目均按照項目實施內容編制了項目績效目標,具體詳見附表十。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財政支出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2〕190號) 本單位2021年度需要公開的重點項目:陸良縣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專項經費。遵照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工作計劃和年度制定的人大代表培訓方案的制定和計劃, 提出實施方案順利完成培訓計劃,旨在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水平,項目資金預計30萬元左右,其中納入預算20萬元,其余資金為個人自籌。項目年度目標:1.完成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工作計劃;2.制定人大代表培訓方案;3.參訓代表學習能力考察。本項目設置一級績效目標9個,其中:產出指標7個,分別是開設課程門數需大于等于5門、組織培訓期數大于等于2期、培訓參與人數每期大于等于60人、培訓合格率預期達到100%、培訓人員出勤率100%、代表參訓率預期達100%、人均培訓標準控制在3500元以下;效益指標1個,即對推動工作持續影響力;滿意度指標1個,即代表滿意程度預期達到80%。項目預期績效:是通過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人大代表參加履職能力培訓,達到在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人大監督工作中提出更加切實有效的建議和意見,從而促進全縣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十、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縣鄉無固定收入代表履職經費:對選出的人民代表中無固定收入的人員履行代表職責的補助,我縣人大無固定收入代表履職經費每人每月100元標準進行補助,縣級代表由縣級財政全部承擔,鄉級代表由縣鄉兩級各承擔一半。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231.42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6.15萬元,增長7.5%,主要是項目支出本年度安排新增16.5萬元用于各個代表工作站的工作經費保障。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鑒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20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相關數據,因此,將在公開2020年度部門決算時一并公開。
陸良縣人大常委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表
(附件:陸良縣人大常委辦公室部門預算表)
陸良縣人大常委辦公室2021年預算財政項目文本公開
一、項目名稱
陸良縣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專項經費
二、立項依據
遵照《云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云南省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使用的意見》的通知》(云人辦法[2019]46號)及《曲靖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全市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使用的意見》的通知》(曲人辦法[2019]2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立項,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街道人大工委)組織開展的人大代表履職學習培訓費用應當納入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年度部門預算,并隨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三、項目實施單位
陸良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四、項目基本概況
按照市委文件要求,區縣政府根據財力安排一定資金用于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專項經費,要求自2017年需要執行,其他區縣已經在執行,我縣2019年開始執行納入部門預算經費。按照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工作計劃要求,選擇適合時候進行人大代表培訓方案的制定和會議討論確定后,按照培訓合同完成培訓計劃。
五、項目實施內容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計劃安排,由人大辦公室提出培訓方案后,通過黨組和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培訓內容及地點、方式,最后和培訓機構簽訂合同,按批次保障培訓質量完成此項工作。
六、資金安排情況
所有費用按照不超過20萬元為標準,納入預算只是20萬元標準,在制定方案時考慮成本因素。
七、項目實施計劃
項目實施計劃會根據2021年度縣委中心工作及各類黨政院校最新的培訓內容,通過與培訓機構(優選各個高校和省委黨校)溝通銜接,制定符合要求的學習培訓計劃,再通過主任會議討論并通過確定培訓時間、培訓人員及工作安排等相關內容,確定后正式發文至各個鄉鎮和通知參訓人員并做好相關保障。
八、項目實施成效
因財力有限,當屆代表不能全覆蓋故盡可能提高占比,盡可能在有限的資金安排更多更優的代表培訓,更好履行人大代表履行監督職能。
監督索引號53032200110100111